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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长酒后未动手怎又“存在违纪行为”

来源:俊洪快讯网   作者:时尚   时间:2024-03-29 09:23:28

  微博曝光眉山市东坡区太和派出所所长赵丹酒后打人事件,局长酒后纪行时至昨日已有初步结果。未动东坡区纪委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经初步调查核实,手又邪术异少10月5日晚,存违太和派出所所长赵丹在与社会人士胡某等人的局长酒后纪行冲突中涉嫌违纪。中共眉山市东坡区委决定,未动先行免去赵丹所长职务,手又并调离该派出所,存违由区纪委对该案进一步调查处理。局长酒后纪行邪术异少(10月18日《华西都市报》)身为治安管理机关领导干部的未动派出所所长打人,无论其出于何种原因,手又都是存违不对的。如果是局长酒后纪行公权在手酒后仗势欺人,更是未动应该严查严惩,何止免职,手又简直应该开除公职。

  咦?不对哦。通报不是说“整个过程中,赵丹均未动手,一直在旁劝架,也并未带领警察打人”的么?怎么还是被免职了呢?还是不对,这个通报情况的负责人又说,“在这起事件中,赵丹存在违纪行为,因此,区委决定免去赵丹所长职务。”这个通报简直是前后矛盾,让人看不懂哦。起初说是“没有动手,一直劝架”,怎么又是“存在违纪行为”了呢?

  没有看到通报前读新闻说“派出所所长酒后打人”,网传的图片也是被打者满头伤痕的惨状,叫人如何不义愤填膺。再看通报时说“已对派出所所长免职处理,并在进一步调查”,心想眉山方面处理得还是很及时很公正的嘛,值得称赞。岂料,读完整篇通报新闻,反而被绕得是云山雾水,云里雾里,搞不清真相如何了。

  “未动手”一说,究竟是真还是假,这对处理尺度和处理结果很重要,对需要知道真相的公众也很重要。如果确实没动手,确是“在旁劝架”,那免职的处理就是不合适的。若是因为网络民意汹汹而委曲求全地处理一个称职的派出所所长,以求息事宁人,这样的处罚何来公平公正而言,恐怕也不是公众问责的本愿。没动手,就应该澄清事实,还人清白。但如若本来是动手打了人,为减轻事件影响度而冠以“未动手”之说,同样是违背公平公正处罚的原则。真动了手,打了人,就应该从严从重从快地处理,莫要等到质问之声揪出真相,掩不住了最后才“痛下狠手”。

  “未动手”一说,是真?是假?它关系着公平正义,关系着警民情谊,关系着干部形象,关系着政府公信。你说,重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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